1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于將阿扎胞苷等17種抗癌藥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乙類范圍的通知。經過了三個多月的談判,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將會極大地減輕我國腫瘤患者的用藥負擔。
談判結果
價格低于周邊國家或地區
本次納入藥品目錄的17種藥品中,包括12種實體腫瘤藥和5種血液腫瘤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和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瘤種。
17種談判藥品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
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胡靜林表示,這次納入醫保以后,會使大量的原本負擔不起的患者,可以用得上新藥,可以改善他們的治療效果。
國家醫療保障局要求各統籌地區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談判藥品的供應和使用,因談判藥品納入目錄等政策原因導致醫療機構2018年實際發生費用超出總額控制指標的,年底清算時要給予合理補償。并在制定2019年總額控制指標時,綜合考慮談判藥品合理使用的因素,同時要嚴格執行談判藥品限定支付范圍,加強使用管理,對費用高用量大要進行重點監控和分析,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同時要求各省(區、市)藥品集中采購機構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將談判藥品按支付標準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公開掛網。醫保經辦部門要及時更新信息系統,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
談判難度
大多藥處于獨家專利保護期
今年6月,國家醫療保障局新一輪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工作開始啟動,44種目錄外獨家抗癌藥經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并征得企業意愿,最終17種藥品獲得談判成功。
藥品支付標準是國家醫保藥品準入談判的核心,也是國家醫保經辦機構與藥品生產企業間博弈的核心。如何通過談判在醫療保險基金可承受的基礎上,實現醫療保險資源的合理配置,同時保留企業合理利潤空間,激勵其進一步創新投入,合理的藥品支付標準成為談判的關鍵所在。
此次談判抗癌藥,均為治療血液腫瘤和實體腫瘤所必需的臨床價值高、創新性高、病人獲益高的藥品。這些藥大部分都還處于獨家專利保護期限內,談判難度非常大。
制藥企業看中中國市場,采用“以價換量”的策略,以降價換取銷量。而國家醫保談判專家采用“以量換價”的策略,最大限度將價格降下來,此次談判成功的17種藥品,最終的價格全部比周邊國家或地區要低,這樣的結果,談判雙方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綜合央視、《法制晚報》)